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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青年聂树斌强奸杀人案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5-04-20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年仅21岁的聂树斌定为石家庄郊区的一起奸杀大案的案犯而判处死刑并枪决;

       十年后,波澜突起,身负多宗命案在逃的河北籍犯罪嫌疑人王书金在河南被捕,却招认这起案系其所为,他还精确地指出了案发地点。

       1994年10月26日的一份《石家庄日报》,据刊登在当日该报的一篇题为《青纱帐迷案》的文章报道:受害人康某是石家庄市郊区人,在该市液压件厂工作,1994年8月5日康某失踪,8月10日其父报案;8月11日,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100多名干警在从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到孔寨村的路上的一块玉米地里发现了康某的尸体,认定为强奸杀人案。

  该文报道,1994年8月11日,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抽调精干警员组成“8·5”专案组,调查访问了群众上千人次,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细致工作,终于获得了有价值的线索。“市电化厂一退休工人反映,入夏以来经常看到一个男青年骑一辆蓝色山地车在该厂平房宿舍转悠,看见妇女上厕所便跟过去偷看,老工人几次上前训斥盘问都未能抓住他,从衣着打扮看不像市内人,8月初以后没再来过。孔寨村一农妇反映,7月底的一天中午她在村西浇菜时,一个骑蓝色山地车的男青年突然出现,不怀好意地看她,她吓得关上电机就往村里走,不料男青年骑车赶到前面拦住去路,农妇急忙抄近路跑回家。在郊区张营村和鹿泉市方台村一带查访的侦查员也获悉,入夏以来,几名菜农都见过一个骑蓝色山地车的男青年到处游荡,还尾随过路青年妇女,其体貌特征与老工人和农妇反映一致。”

 “‘8·5’专案组综合查访情况判定,骑蓝色山地车的男青年很可能就是强奸杀人案的凶犯,其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距发案地不会太远,作案后的侥幸心理和邪恶的欲念可能会促使他再次出现。9月23日下午6时23分,骑蓝色山地车的男青年终于又出现在电化厂平房宿舍附近,被守候的侦查员张日强和杜同福当场擒获。

     经审查,此人叫聂树斌,21岁,是鹿泉市综合技术职业学校校办工厂工人,他只承认曾调戏过妇女,拒不交待其它问题。民警们巧妙运用攻心战术和证据,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这个凶残的犯罪分子终于在9月29日供述了拦路强奸杀人的罪行。8月5日下午,他在游荡中从张营村偷走一件半袖衬衣,行至新华路检查站附近时发现康老汉的女儿骑车驶入田间小路,便尾随上去将其撞倒,拖至玉米地打昏强奸,又用衬衣将其勒死。事过一个多月之后,他又出来蓄谋强奸作案,没想到刚露面就落入了法网。”《石家庄日报》如是说。

后再根据王书金的交代,当时他正在石家庄液压件厂打工。下班路上,他注意到该厂30多岁的康某每天都会有规律地从玉米地里的小路上独自骑车回家。玉米地距离厂东围墙约有五六十米远。经过几天观察,他决定下手。当天下午,康某从厂里骑车正经过玉米地时,藏在玉米地里的王书金突然跑出来,冲到她背后,用力将她从自行车上推了下来,接着用双手紧紧掐住她的脖子。见康某不动后,王书金把昏迷的康某抱到玉米地里,随后又出去将自行车拖到玉米地里。拖车回来时,康某醒来,坐在地上哭。王书金扑上去强暴了她,而后怕她报警又将其掐死。做完这一切后,王书金扬长而去。

21岁的儿子被拘留,并以强奸杀人的罪名被判死刑,直到捧回一小罐骨灰———聂树斌的母亲张焕芝说,这一幕幕10年来始终在她的脑海里晃动。

1995年3月,聂树斌被石家庄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当年4月,河北省高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当年4月28日,当聂学生去看守所给儿子送东西时,狱警告诉他,他儿子前一天已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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