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夫妻不合,引发了丈夫对妻子娘家人的憎恨,莽撞的丈夫差一点走上不归路,女儿的一声呼唤将他的良知唤回。4月27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李某因已分居的妻子王某要求离婚而心怀不满,并认为是王某的父母从中作梗。2010年7月7日22时30分左右,被告人李某携带铁棒、菜刀等至海安县大公镇噇口村14组其岳父家,先持铁棒砸打门窗,其女儿打开门后,其岳父与被告人李某争抢铁棒,双方缠打在一起,其岳母见状拿着铁条上来帮忙,被告人李某遂用菜刀将其岳父的头、肩部等处砍伤,将其岳母头面部及右前臂砍伤。 这时,李某的女儿看到满屋的凌乱,和扭打在一起的被告人和其岳父、岳母,喊道:“你今天来干什么的,你们这么做,我怎么办?”其父才停了手。 俗话说的好,血浓于水,被告人李某终究被其女儿的一句满含亲情的话语所打动,放下了伤害别人的屠刀,最终没有对别人产生更大的伤害。
李某因已分居的妻子王某要求离婚而心怀不满,并认为是王某的父母从中作梗。2010年7月7日22时30分左右,被告人李某携带铁棒、菜刀等至海安县大公镇噇口村14组其岳父家,先持铁棒砸打门窗,其女儿打开门后,其岳父与被告人李某争抢铁棒,双方缠打在一起,其岳母见状拿着铁条上来帮忙,被告人李某遂用菜刀将其岳父的头、肩部等处砍伤,将其岳母头面部及右前臂砍伤。
这时,李某的女儿看到满屋的凌乱,和扭打在一起的被告人和其岳父、岳母,喊道:“你今天来干什么的,你们这么做,我怎么办?”其父才停了手。
俗话说的好,血浓于水,被告人李某终究被其女儿的一句满含亲情的话语所打动,放下了伤害别人的屠刀,最终没有对别人产生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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